通知公告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17-11-27 12:00 作者: 访问次数:0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19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院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的实施方案。
一、本院各专业允许转出名额及条件
1、名额:实际人数的1%;
2、条件:符合《关于做好2019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本人申请,家长同意,学工办审核通过,文化课程总平均成绩属于年级排名前5%。
二、本院各专业允许转入名额及条件
1、名额:实际人数的5%;
2、条件:符合《关于做好2019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本人申请,家长同意,学工办审核通过,文化课程总平均成绩为年级排名前10%。
三、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
1、考核方式:面试,内容待定;
2、考核时间:待定;
3、考核地点:经世楼五楼504会议室。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
2018年1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