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17-12-28 10:00 作者: 访问次数:0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17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院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的实施方案。
一、本院各专业允许转出名额及条件
1.名额:实际人数的1%。
2.条件:符合《关于做好2017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本人申请,家长同意,学工办审核通过,第一学期成绩为年级排名前5%。
二、本院各专业允许转入名额及条件
1.名额:实际人数的5%。
2.条件:符合《关于做好2017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本人申请,家长同意,学工办审核通过,第一学期成绩为年级排名前10%。
三、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
1.考核方式:面试,内容待定
2.考核时间:待定(有意向者请于12月29日之前报至学院学工办)
3.考核地点:三教楼五楼504会议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