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各行政班级:
根据学工部的部署安排和要求,结合学生的自身成绩和综合表现,经我院学工办研究决定,推选2015级环境科学1班金紫兰同学为我院“2016-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”获得者;公示期为:10月9日-10月13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致电:0731-85623373进行实名反映。